宏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辽阳市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 (略)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星铭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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