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源 (略) 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30万t/a(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德源 (略) 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30万t/a(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德源 (略) 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30万t/a(变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正安县桥溪河煤矿位于正安县安场镇东坝村,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4号)《关于对贵州德源 (略)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由原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和桐梓县燎原镇中联煤矿资源置换整合而成,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黔国土资审批函[2017]435号 关于同意贵州省德源 (略) 正安县安场镇桥溪河煤矿(兼并重组)调整矿区范围的通知,矿区由13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890m~-100m标高,矿区面积9.3631km2。
13.5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储煤场全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设备、卸载站密闭处置,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目前桥溪河煤矿*t/a系统处于施工阶段,其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施工期的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目前桥溪河煤矿工业场地内建设有一座规模为150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曝气调节+混凝沉淀+高效滤池+煤泥浓缩压滤+部分回用处理工艺,此处理站规模能满足+520m水平开采期间的矿井水处理需求,环评要求在混凝处理前增设隔油处理工艺,建设单位应当在一采区开采前将矿井水处理站扩建至260m3/h。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置,规模200m3/d,工业场地冲刷水经淋溶水池收集排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矸石淋溶水采用淋溶水池进行收集处理,全部复用。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略) 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本下载地址:
链接: http://**_wg9w 提取码: j2yp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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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年3月11日~3月25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省正 (略)
联系地址:正安县安场镇东坝村
联系人:蹇总 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乾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