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田山灌区(肥城)干渠与河湖连通一期工程(3+890-5+205段)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06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山灌区(肥城)干渠与河湖连通一期工 (略)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田山灌区(肥城)干渠与河湖连通一期工程(3+890-5+205段)
2.2 (略) :SJ-GC- *** -01
2.3建设地点:肥城市;
2.4建设规模: (略) 3+390-5+205段主管道工程、灌溉工程、大山水库进出口及连接段工程、管道穿河、池塘护砌工程及信息化等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3+890-4+868段施工;第二标段为4+868-5+205段施工。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 *** 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等完成 (略) 工作;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 万元,第一标段为 *** 万元;第二标段为 *** 万元;
2.10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机械电气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 (略) 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 (略) 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 (略) 理。 (略) (略) 在地省级 (略) 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2022年05月06日起至2022年05月1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 ***
.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 (略)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 ***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5月27日14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0538-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 (略)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 (略) 南)
邮编: ***
联系人:黄玉薇
电话: ***
电子邮件: @@@ 26.com
8. 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 (略) 门或有管辖权 (略) 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略) 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