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能源肇庆德庆凤村镇光伏复合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项目名称 | 广东能源肇庆德庆凤村镇光伏复合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德庆县悦城镇和凤村镇境内(起点位置:220kV康州变电站 终点位置:220kV凤村光伏升压站 起点坐标:(112度10分15.213秒,23度05分21.819秒) 终点坐标:(112度4分7.225秒,23度13分8.163秒)) |
建设单位 | (略) 肇庆供电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761.*元,其中环保投资46.*元。本工 (略) 从220kV康州站新建1回22 (略) 接入22 (略) 接入220kV凤村光伏升压站,线路全长约24km,其中新建同塔4回挂单 (略) 长约1×2.5千米(为远期出线预留挂线横担),新 (略) 长约1×21.5千米。本工程新建铁塔71基, (略) 铁塔共7基塔(直线塔4基,耐张塔3基), (略) 铁塔64基(直线塔44基,耐张塔20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施工期:(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埋,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塔基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的水体、禁止弃渣弃入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3)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5)线路跨越河流采用一档跨越,施工场地远离河道,严禁将施工废水或施工建筑垃圾导入河道;(6) (略) 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2、大气:施工期(1)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场地等;(2)在施工场地 (略) 面洒水、喷淋;(3)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篷布、采取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及时清扫车轮泥土等,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4)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压实,对临时堆土、砂石料和施工裸露地表进行苫盖防护,减少扬尘的影响。(5)交通运输工程中将排放一定量的尾气, (略) (略) 线两侧及作业点周围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严禁冒黑烟,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声:施工期:(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4)牵张场地在靠近声环境敏感区时,牵张场地周围采用围挡方式对施工噪声进行隔离,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5)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 ②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 (略) 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1)新 (略) 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电磁环境:①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②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略) 沿线及周边居民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 (略) 附近居住等场所处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③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警示居民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新建建(构)筑物。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略) 在经过居民区时,单 (略) 和4回塔单侧 (略) 段均需将底导线抬升至对地最小距离9.5m,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