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镇磷康大道LED路灯改造工程
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略) 变更的通知各投标人: (略) 镇磷康大道LED路灯改造工程属于安置小区内的相关配套道路的设施工程,按照《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本项目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企业可以承担本项目的施工, (略) 的企业资质要求变更为:1.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人: (略) 镇人民政府 * 日备案机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