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石湾镇街道石梁村石梁股 (略) 定分别对岭南大道南侧东江 (略) 第74号铺、三楼23-32号等一批物业整体 (略) 竞价,本项目采用 (略) ,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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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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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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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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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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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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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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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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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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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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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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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大道南侧东江 (略) 第74号铺、三楼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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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村东江 (略) (原本色空间及盛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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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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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娱乐、写字楼、仓储等用途, (略) 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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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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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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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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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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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大道南侧东江 (略) 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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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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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大道南侧东江 (略) 第64和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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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村东江 (略) (原盛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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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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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娱乐、写字楼、仓储等用途, (略) 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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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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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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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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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房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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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村委 (略) 房三楼(原兴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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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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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工厂、饮食、娱乐、写字楼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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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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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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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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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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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村委 (略) 房二楼(原兴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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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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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工厂、饮食、娱乐、写字楼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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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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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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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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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澜路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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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澜路边 (略) 房(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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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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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工厂、写字楼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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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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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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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资产编号为 *** 、 *** 、 *** 的物业自中标之日起,第1至3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不计租金;第4个月开始缴交租金。资产编号为 *** 、 *** 、 *** 的物业自中标之日起, 第1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不计租金;第2个月开始缴交租金。
2、以上物业属于历史遗留建筑物,不具备房产证,属手续不齐物业。
3、本项目交易低价不包含税费,交易税费由竞得者负责。
4、租金每月5日前交纳本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5、租赁期限:合同期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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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方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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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采用 (略) 竞价。
1、一份项目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项目竞价,如未能竞得该项目,可以以不低于另一项目的保证金金额继续参与竞价。
2、报价方式为分项报价,总价同等条件下价高者得,2人以上同出最高价的,以先开先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竞价人任一项出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出价,将被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4、无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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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领取资料
竞价方可于 * 日至 *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石湾镇街道公 (略) (石湾镇街道二楼208室)索取竞价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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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 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价保证金汇到石湾镇街道石梁村石梁股 (略) 指定账户并到账,并到石梁村委会领取收据并签订竞投承诺书。竞价会结束后,非竞得方可于7个工作日内到石梁村委会取回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竞得方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保证金。(注:①租赁合同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天内缴足;②竞得方须在中标后7天内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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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 (略) 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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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价方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石 (略) 进行竞价资格最终审核并参与竞价会( (略) 通知),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竞价承诺书原件;
(4)竞价出价书;(5)符合发包单位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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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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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区石湾镇街道石梁村石梁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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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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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奇一路128号石梁村委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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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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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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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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