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 *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示 日期 |
1 | 承德 (略) 水泥制品制造建站建设项目 |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 | 承德 (略) | 项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总投资17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3%。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内容为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库房、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办公区,年产混凝土18万m3;二期工程内容为预制砖车间、预制水泥管车间、桥梁结构车间,年产预制砖、预制水泥管、桥梁结构分别为12万m3、6万m3、7万m3。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搅拌站为封闭车间,内设水喷淋装置,搅拌站为封闭车间,内设水喷淋装置,2套混凝土搅拌生产系统各产尘点位粉尘收集后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1根不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站高度为23.9m,排气筒满足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要求),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废气采用单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 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的浓度限值;砂石料存放于封闭的砂石料库房内,设水喷淋装置,车辆苫盖、减速慢行,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产噪设备,设备设置在封闭的设备间内,并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检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钢筋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底泥、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系统定期清运;废油桶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