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电力电缆和橡套电缆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力电缆和橡套电缆生产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云南中 (略) 内15栋(呈贡区哨发路与哨云北路交叉口北220米)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中 (略) 15栋标准厂房3704平方米(其中厂房3000平方米,生活用房704平方米),购置拉铜机、框绞机、挤塑机、成塑机、75挤塑机、摇盘、倒盘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阻燃低压电力电缆和橡套电缆,共设置4条生产线,年产700吨阻燃低压电力电缆。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挤塑工段、拉丝退火工段)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氯 化氢、氯*烯 | 7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风机(总风量14300m3/h)+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为62%)+20m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3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 |
DA002 (食堂)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15.6m排气筒(编号:DA002,内径:0.3m)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排放标准限值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氯 化氢、氯* 烯、颗粒物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无组织 排放 | 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恶臭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标准限值 | |||
厂区内 | 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 | 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等 |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厂区新建隔油池(0.5m3)预处理)后排入云南美丽好科技绿色环保产业园已建化粪池(50m3)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循环冷却水 | SS | 设有1套冷却水循环系统(循环水池8m3),设备冷却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废水产生 | / | |
交联用水 | SS | 交联水槽中的交联用水重复使用。 | / | |
声环境 | 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基垫、布置于厂房内,通过距离衰减控制噪声污染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员工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进行简单分类,可以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装袋送至云南美丽好科技绿色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收集站,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③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④食堂泔水: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综合利用; ②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综合利用; ③废弃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综合利用; ④废塑料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再生塑料厂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须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转移联单; ②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③废乳化液更换时废乳化液用专用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④废弃油墨瓶、稀释剂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⑤废紫外灯管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乳化液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措施为: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间、隔油池、循环水池,防渗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及办公生活区,防渗措施为地面硬化。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危废暂存间和润滑油摆放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车间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润滑油的储存过程必须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做到安全储存。 ③应配备有专业知识技术人员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④原辅料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露。入库后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间,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处理。 ⑤加强危废收集暂存、原料储运和使用的管理,对盛装危废的容器应进行严格把关,容器材质应与危险废物本身相容(不相互反应);加强危废、液态原料的日常检查,保证容器的完好程度,对生产过程洒落、滴漏的少量污染物应及时收集处理。厂区内应常备铁桶等收集装置,一旦发现盛装危废或原料容器发生破损,应立即将危废和原料转移到完好的铁桶内进行存放,并对泄漏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 ⑥润滑油和废机油存于阴凉、通风的储存间内,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分类储存,搬运时轻装轻卸,保证包装完整。 ⑦企业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当地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1)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①贯彻、宣传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②制定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本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③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 ④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⑤负责对项目环保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项目内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2)环境管理人员配备 环境保护工作由负责环保工作的人员统一管理。其职责是实施环保工作计划、规划、审查、监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并对“三度”的排放达标选择监控。负责处理污染事故,编制环保统计及环保考核等报告。建设项目建成后,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1-2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 2、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和程序化,并通过经济杠杆来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根据需要,建议制定的环境保护工作条例有: (1)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 (2)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 (3)“三废”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4)排污情况报告制度; (5)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6)环保教育制度。 3、环境管理计划 (1)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2)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3)检查区域内环境,不允许在项目内开展有污染环境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项目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5)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6)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机制,避免污染性的突发事件发生。 (7)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8)按危废暂存间建设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其相关材料的留档备查要求(隐蔽工程的原材料购置和使用票据、阶段性施工图像等资料),建立危险废物暂存 间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向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 5、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设置1个废气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 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废气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中采样口设置要求。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验收。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7、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 8、建设单位以后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改变,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9、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铜业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 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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