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或项目基础信息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本项目立项核准文件有变更,以本次上传的立项核准文件为准。因核准文件有更改,其项目信息以本次上传的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1.项目信息中“项目投资额:*.00”更改为:“项目投资额:*.00”
2.项目信息中“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 18200m、人工湿地约2700m2。”更改为:“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浮岛、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16400米、人工浮岛10700平方米、人工湿地约5500平方米。”
二、原招标文件1.招标条件 1.1中“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和区级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三、原招标文件1.招标条件1.2中“本招标 (略)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 (略) 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井发改发〔2022〕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更正为:“ 本招标 (略)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发〔2022〕1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四、原招标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 18200m 、人工湿地约 2700m2。”更正为:“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浮岛、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16400米、人工浮岛10700平方米、人工湿地约5500平方米。”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更正为:“1.2.1 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和区级资金配套 ”。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3名)”更正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1~3名)”
七、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龙乡聚美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 (略)
2024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a6ab-4613-873b-c4508aba0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