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略) 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略) 涪 (略) 张家湾、大半山矿山增划矿产资源后能有效使用的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
采购人 | (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 |
服务内容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规资〔2020〕8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306 号)以及《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采矿权出让工作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35号)等相关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以2024年5月25日为基准日,按照《资产评估法》、《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略) 涪 (略) 张家湾、大半山矿山申报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及矿山费用等可移交的资产进行评估,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报告编制工作工期10个自然日(中介单位获得资产评估所需资料之日起算),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延期,则服务期顺延。 |
服务金额 | ¥*至¥* |
金额说明 | 项目最高限价*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8-06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