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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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筠连县利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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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沥青砼碎石加工建设项 | (略) 筠连县筠连镇古楼桂花村 | (略) | 四川天酬 (略) | 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车间一座,年生产15 万吨沥青混凝土。 | 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早已消失,在工程施工期间, 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保投诉事件发生,无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冷骨料在烘干筒加热和振动筛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烟气;沥青储罐呼吸、搅拌缸、下料口沥青烟气、运输扬尘等。通过采取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后二次燃烧等方式进行处理后,项目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从经济、技术角度可行。项目所排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10%,2500m 范围内的各污染物的预测浓度均远小于其环境质量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降尘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降尘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通过设置1 个10m3 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烘干筒、自动搅拌楼、振动筛、装载机、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封闭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以及加强职工文明生产等方式有效控制噪声。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碎石筛分产生的废砂石、滴漏沥青及搅拌残渣、导热油炉定期更换产生的导热油以及少量的废矿物油。除尘器粉尘、废砂石骨料、散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