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龙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8692.941102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22-10-19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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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金龙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8692.941102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 (略)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石 (略) |
转让比例 | 96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辽宁 (略)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标的公司*万元债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2.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包括(1)中国石油 (略) (略) 96%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2) (略) (略) 4%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 3.标的公司*万元债权具体包括:(1)中国石油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1”) (略) *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2)廊坊中油管 (略) (略) *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3)中国石油 (略) 辽宁矿区 (略) 598.*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98.*万元。 4.廊坊中油管 (略) 、中国石油 (略) 辽宁矿区服务中 (略) 的上述债权一致委托中国石油 (略) 转让,并代为收取债权转让价款。 5.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且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的增值部分分配比例为:“中国石油 (略) (略) 96%股权”分配增值部分的96%;“ (略) (略) 4%股权”分配增值部分的4%。 6.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矿区服务事业部文件矿服房改【2009】60号《关于《铁岭城南小区危楼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需安置200户内部职工住房,其中: (1) (略) 签订《铁岭中心城南小区危房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略) 亦不再负责该19户之安置问题。(评估报告中关于《铁岭中心城南小区危房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户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请意向受让方予以关注) (2) (略) 签订安置协议,等待从二期项目中选房。本次股权 (略) 继续履行安置协议。 (3) (略) 签订安置协议,可选房185套,其中171套房已办理销售手续,尚有14套房屋未办理销售手续。本次股权 (略) 继续履行安置协议。 7.八三馨园(即铁岭中心城南小区危房搬迁安置房产项目)一期项目纯属企业内部安置,不是政府认可的征迁补偿项目,不享受政府征迁补偿的任何优惠政策,所有安 (略) 场销售行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用于安置的支出,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予以补偿。 8.标的公司在产品—土地使用权的其中一宗面积为*㎡只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办理土地出让时,按铁岭政府规划整体拿地的要求,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因其地块上有铁岭中油天 (略) 的土地,铁岭中油天 (略) 的土地出让合同范围内 (略) 的,二者交叉占地,无法分割出来。中国石油 (略) 当时要求,先不取得土地证,等对方开 (略) 规划 (略) 打通时再办理。本次评估考虑被评估单位已按土地出让合同面积全额缴纳出让金,虽交叉占地,但权属面积是确定的,故按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面积进行评估。相关《土地出让合同》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9.标的公司就位于山东省荣成 (略) *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史强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该协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支付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本方已阅读并认可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中所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无任何异议。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文本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已经知悉八三馨园(即铁岭中心城南小区危房搬迁安置房产项目)一期项目纯属企业内部安置,不是政府认可的征迁补偿项目,不享受政府征迁补偿的任何优惠政策,所有安 (略) 场销售行为。列入安置范围的共计200户内部职工。其中:① (略) 签订《铁岭中心城南小区危房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略) 不再负责该19户之安置问题;②剩余181户中, (略) 签订安置协议,等待从二期项目中选房; (略) 签订安置协议,可选房185套,其中171套房已办理销售手续,尚有14套房屋未办理销售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公司继续履行安置协议;且标的公司用于安置的支出,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予以补偿。 (5) (略) 在产品—土地使用权的其中一宗面积为*㎡只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办理土地出让时,按铁岭政府规划整体拿地的要求,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因其地块上有铁岭中油天 (略) 的土地,铁岭中油天 (略) 的土地出让合同范围内 (略) 的,二者交叉占地,无法分割出来。中国石油 (略) 当时要求,先不取得土地证,等对方开 (略) 规划 (略) 打通时再办理。本次评估考虑被评估单位已按土地出让合同面积全额缴纳出让金,虽交叉占地,但权属面积是确定的,故按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面积进行评估。 (6) (略) 就位于山东省荣成 (略) *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已与史强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