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发改审批字〔2024〕403号
关于2024年黎川二小污水排放及四层教学楼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第二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二小污水排放及四层教学楼维修项目建议书的函》(黎二小发〔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二小污水排放及四层教学楼维修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二小污水排放及四层教学楼维修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第二小学申报,项目代码:2411-#-04-01-# 。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第二小学校园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 (略) 改造约581米;(2)四层教学楼维修:屋面维修约220平方米;外墙面改造约 450平方米;内墙面改造约1070平方米;天棚改造约570平方米;地面改造约550平方米;更换老旧门窗、增加窗帘及楼梯扶手刷漆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2.#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