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磷石膏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 (略) (略) 厂区 | 安徽浙 (略) | 安徽 (略) | 项 (略) (略) 闲置厂房,购置安装锤式烘干机、生物质燃料热风炉、煅烧炉、离心磨、提升机、除尘系统、气流输送系统、罗茨风机、抹灰石膏生产线、存储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处理磷石膏30万吨,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粉、3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和1万吨粘结石膏。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 | 1、废水: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水阳江;初期雨水、洗车水、设备冷却水置换水凝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和厂区洒水降尘。 2、废气:堆场卸料扬尘封闭车间、洒水降尘;投料口设置集气罩、破碎机和筛分机设置密闭车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采用SNCR脱硝,尾气和物料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风机引出,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装袋废气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轻质抹灰石膏生产线和粘结石膏生产线的投料废气、装袋废气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仓顶“呼吸”废气自带布袋收尘系统,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对噪声排放进行综合治理。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检验废品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沉淀池泥渣压滤脱水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 (略) 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无反对意见 | 0563-* 综合股 |
固废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河沥溪办事处长虹村 | (略) (略) | 宣城 (略) | 本次技改项目改造现有1栋12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做为固废污泥暂存库,新增双轴搅拌机、真空挤出机、自动切坯机等设备。依托现有节能烧结空心砖生产线,年利用固废污泥5000吨。 | 1、废水:隧道窑尾气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2、废气:破碎、筛分、搅拌设置在独立密闭车间,并配套集气罩及风管,接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干燥焙烧废气接入1套“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煤矸石、煤堆场应设置顶棚及围挡、地面硬化等防风、防雨等措施;页岩库及陈化库顶部设有喷淋抑尘装置;道路定期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1座;污泥库采取封闭措施。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新增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制坯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直接通过输送带返回搅拌工序再利用;焙烧及厂内运输产生的残次品经原料破碎工序再利用;脱硫渣、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砖;厂区内新建危废库1座,面积约10m2,用于废机油等危废暂存;厂内设置垃圾桶若干,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反对意见 | 0563-* 综合股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