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贤庠镇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 至 2024年8月2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四、联 系 人:石磊
五、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贤庠镇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象山县贤庠镇溪沿村
3、建设单位: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4、方案编制单位:象山县水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7月3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贤庠镇溪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灌排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其中土地平整工程包括恢复耕地578亩、垦造新增耕地13.7亩;农田灌排工程包括新建低压管道灌溉38亩、新建渠道灌溉167亩,新建生态排渠1.999km、新建下田埠11座、入河缺4座; (略) 工程包括 (略) 1.176km,新建 (略) 6.479km,新建下田埠93座;农田防护和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新建A型生态砌块护岸1.185km,B型砌块护岸1.170km,现状渠道清理修复9.695km,新建两栖通道21处,新建生态湿地12.61亩,河道清淤2.612km。
涉及水域占用的工程为土地平整工程(东经121°53′54.212″,北纬29°36′31.225″),占用水域面积为5107㎡,占用水域容积为4000m3。项目占补平衡补救方案措施为贤庠镇民洋村附近(东经121°54′23.991″,北纬29°37′47.842″)(东经121°54′27.572″,北纬29°37′45.883″)(东经121°54′38.416″,北纬29°37′39.031″)开挖河道三处进行水域补偿,经补偿后水域面积增加7780㎡,水域容积增加7000m3。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