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B00005 | 宗地总面积: | 773.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桥头河镇株木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80.37 | 四级 | | | 其他商服用地 | 193.46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宗地红线范围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58万元 | 加价幅度: | 0.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1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1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土地竞买保证金注入国库。 (三)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均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3】003号)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六)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七)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38-* (略) 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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