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规定 (略)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完善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告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进行监督,并就相关问题来信来访。
监督电话:0434-(略)(县级)
043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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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初审:王宇
复审:高嘉伟
终审:刘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