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略) 县财 (略)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39元(其中:预算价 *** .3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50元,规费 *** .7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 .30元,其他39707.42元),税金 *** .80元,暂列金额 *** .0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02元(经评审的预算价的92%)【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50元,规费 *** .7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 .30元,其他39707.42元),税金 *** .80元,暂列金额 *** .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略) 市 (略)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鑫磐工程 (略) (盖单位法人章)
* 日
招标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