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0日-9月16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城区 |
建设单位 |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拟投资*万元在睢宁城区实施内城河6座阻水桥梁拆除重建及中水回用补水工程,扩建内城河-小睢河排水通道;实施小沿河河道清淤、新建小沿河穿徐沙河地涵,向南贯通小沿河至马元中沟,向北贯通小沿河至睢梁河;新建西渭河穿徐沙河地涵,向南贯通西渭河至邱集段;实施云河清淤及阻水桥梁改造;扩建白塘河连 (略) (中央大街)箱涵,实施云河与西渭河交汇处建节制闸工程。其中中水回用补水工程仅管道及泵站建设。现已取得睢宁县经济发展局可研批复,备案证号:睢经济发投[2023]13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不再项目区内食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施工场地附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施工作业场地内的生活污水排入附件水体中。施工产生的废水有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施工现场清洗产生的泥浆废水和含油废水,经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对冲洗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回用至施工过程,不外排。项目河道清淤整治施工期排泥场设置导流沟,清淤的泥沙在排泥场内通过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周边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清洗过程将产生少量的的清洗废水,配套可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围堰施工过程中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 运营期 本项目在桥梁两侧新建d800~d1500雨水管道,桥梁雨水就近排入内城河、云河。项目桥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很小,且桥梁均在睢宁城区内,无危化品车辆,项目桥梁周边没有水环境特别敏感点,故项目桥面径流所带来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围挡: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驶出场地车辆清洗等;加强对燃油机械的保养;清淤工程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 (略) ,单车污染物排放源强均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 路政部 (略) 面桥面养护和清洁,维 (略) 况,保证汽车 (略) 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桥梁建设完成后在周边加强绿化,栽种乔、灌木树种,吸收汽车尾气中部分有毒、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生活垃圾及沿线清杂杂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沉淀池弃渣就近运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工程土方能满足河堤回填土要求可作为回填土料应用,剩余部分土石方和晾干后清淤泥沙运至指定地点回填。 运营期 路面固体废 (略) 垃圾,可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定期组织环卫部门对桥梁的清扫可有效防止固废污染。建议设立相应的“勿丢废弃物”警示牌,提醒过往的行人及司机不要乱丢果皮、杂物。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采用限制施工时段等措施、采用低噪机械设备等,施工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运营期 通过采取加强桥梁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加强桥梁通 (略) 养护工作, (略) 面的平整度, (略) 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运营期噪声影响较小。 桥梁投入运营后,严格按照设计时速行驶,防止因超速发生事故等;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 (略) 段桥梁;配置并确保排障车和事故处理应急系统处于良好状态;桥面设置纵向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识牌。建设单位在桥梁排水设计时设置合理完善的排水系统; (略) 桥梁雨 (略) 桥梁下雨水管道就近内城河、云河,不会对内城河、云河造成不良影响。建成后实施桥梁两侧的绿化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植树、种草等绿化。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