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9 文章来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与保港组团跨宁远河连通通道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崖州区创业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与保港组团跨宁远河连通通道工程项目 | 三科环函〔2022〕25号 | 2022-11-08 | (略) 崖州区崖城镇崖州湾科技城内 | (无章)三科环函〔2022〕25号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批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与保港组团跨宁远河连通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