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发布时间:2024-06-05 10:45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
开发区商务科技局:
你局《关于新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请》(池开管商〔2024〕12号)收悉,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和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 (略) 安徽池州新区加油站”【证书编号:皖R2012号,地址:贵池区江口开发 (略) (S321省道)与九华山大道交口东160米处北侧】地址名称由“贵池区江口开发 (略) (S321省道)与九华山大道交口东160米处北侧”变更为“贵池 (略) (S321省道)与九华山大道交口东160米处北侧”。
特此批复。
(略) 商务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