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肇庆110千伏利民(凤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怀集县凤岗镇、洽水镇和甘洒镇三镇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肇庆110千伏利民(凤岗)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411-(略)-04-01-(略))。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07)。
二、项目建设 (略) 怀集县凤岗镇佐坑村东北侧约600米 (略) 。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新建110千伏凤岗变电站:本期建设1组40兆伏安主变压器、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压器低压侧装设1组(2.4+5)兆乏电容器;(二)220千伏怀集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三)110千伏怀集至利民(凤岗) (略) 工程:自220千伏怀集站起,止于110千伏利民站,将怀集站侧110千伏间隔调整为电缆出线。 (略) 径长2×22.36千米,其中怀集站侧出 (略) 路径长2×0.36千米,同 (略) 路径长2×22千米,新建电缆终端场围墙面积12米×22米。电缆铜导体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四)配套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略).(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137.(略)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7321.(略)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广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三)《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怀集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