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与琼中县2024年度农贸市场禁塑工作宣传推广项目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我委拟公开邀请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单位参与琼中县202 (略) 场禁塑工作宣传项目,并按有关要求确定承接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
根据海南省商务领域禁塑工作要求,为做 (略) 场禁塑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全县10 (略) 场开展2024年禁塑宣传推广工作。
二、费用预算
项目总费用不超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机构、企业整体能力水平(包括:简介、同类项目案例、员工专业能力水平)。
(3)宣传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宣传推广工作负责人、人员任务分工、主要时间节点、工作计划与进度等);
(4)报价函;
(5)其他材料(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四、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5点半前将申报材料(*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县商务局)。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政府第二办公楼1楼(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