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略) 蓟州区侯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JZHYGQXJJSKC-202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发布来源: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蓟州区侯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HYGQXJJSKC-2023-01 项目名称: (略) 蓟州区侯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1万元 最高限价:54.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略) 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月4日10时30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到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款凭证、*@*26.com,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银行帐号:*3896。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歆玥、高鑫 电 话:*、* 天津 (略) 2023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