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略) ”
中 (略) 变更的通知
(略) (略) 于
因 (略) 需的制式警服为协警用服,公告中第四条第3款:“防护装备、制式警服 (略) 《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登记管理办法》(公装财( * 号)、《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公装财[2005]80号)、《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 * 号)等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为在有 (略) 《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公安单警装备生产企业名录》、《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防毒面具等提供为在有效期内国家安全生 (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变更为:“防护装备 (略) 《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登记管理办法》(公装财( * 号)、《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 * 号)等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为在有 (略) 《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公安单警装备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防毒面具等提供为在有效期内国家安全生 (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
特此更正!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