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洛 (略) 急救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ZY-LPXCG-2024-5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 (略) 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洛 (略) 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洛 (略) 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洛 (略) 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 增加其价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
程项目 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
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第六条:(三)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
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 (略)
地 址:洛 (略) 66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之裕 (略)
地 址:新疆和 (略) 京和物流园区火车站社区京通大道 153 (略) 场 12 栋 3 楼 9 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宸希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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