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挂 (略) 沙县区东门FG01-DM-68地块、东门FG01-DM-69地块、东门FG01-DM-7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
2、挂牌交易期限: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出让底价(保留价)。
2、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涉及产权的分割、登记和转让事项及其他建设要求等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区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3〕33号、沙政地〔2023〕34号、沙政地〔2023〕35号)、《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
4、有关事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咨询,电话:0598-*。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7日
附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 买 | 出 让 |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 筑 | 绿地率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系 数 | |||||||||||
1 | G2023-07 | (略) 沙县区东门 | 2177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1.1 | ≤65% | ≥5% | 188 | 940 | 2 | 2 |
2 | G2023-08 | (略) 沙县区东门 | 204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出让年限50年。 | ≤1.0 | ≤95% | / | 42 | 210 | 1 | 1 |
3 | G2023-09 | (略) 沙县区东门 | 6113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1.1 | ≤65% | ≥5% | 533 | 2665 | 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