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院报来《关于审批凌云 (略) 数字检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百检请〔2023〕20号)收悉。项目已通过咨询单位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5-*-04-04-*。
二、建设地点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秀小区313号凌云 (略) 内。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凌云县检察业务全过程的规范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提升凌云县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侦查办案能力、打击与预防犯罪能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维护司法公正能力,同意建设凌云 (略) 数字检察(一期)项目。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覆盖凌云 (略) ,涉及办案办公的业务数据量不低于19.2T/年, (略) 检察工作网带宽不低于100Mbps,系统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二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判平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数字化综合办案工作区建设、院内检察文化环境提质工程、检委会议室数字化升级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室数字化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数字化升级改造、数字档案室建设、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数字党建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图书室、荣誉室数字化升级改造、机房扩容和网络迁移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
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六、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8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做好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凌云 (略) 数字检察(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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