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海洋石化 (略) 新增碱储存项目 | 辽宁海洋石化 (略) | 辽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30-1 | 沈阳 (略) | 该项目位于辽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30-1,拟建设辽宁海洋石化 (略) 新增碱储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建设4台3000m3液碱储罐(将原建设2台3000m3液碱储罐增加到4台3000m3液碱储)及配套的液碱输送管线等装卸设施;依托现有1台1.4MW备用燃气蒸汽锅炉作为储存供热设施,并新建蒸汽管线。项目总投资162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燃气锅炉的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现有沉淀池沉淀及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停留,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后,经市 (略) ,最终进入葫芦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及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燃气蒸汽锅炉的废离子树脂、泵类维护产生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等。危险废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液碱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