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查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马鞍溪改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武工投〔2022〕56号)已收悉。2022年8月13日,武胜县水务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采用“现场+腾讯会议”的会议方式对《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马鞍溪改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并踏勘现场。参加会议的有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武胜县行政审批局、武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街子镇人民政府、武 (略) 、广东粤 (略) 、长江水利委员 (略) 等单位代表和街子镇马鞍溪河长。会议听取了拟建工程前期工作、方案设计、河工模型验证、报告编制等情况,通过专家和参会单位的质询、发言、讨论、评审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工程设计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2022年10月12日重新报送了《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马鞍溪改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复查基本同意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现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的评价内容、方法、结论及建议,该《报告》可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报告》评价范围的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位于长滩寺河左岸支流马鞍溪下游段,工程起于马鞍溪徐家湾,终点为马 (略) 大桥。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上游起始坐标:X=*.012,Y=*.147;
下游终点坐标:X=*.686,Y=*.3587。
拟建工程全长894.30m,其中,进口和出口为明渠,分别长40m、59.3m,中部为涵洞段长795m。桩号K0+000.00~K0+040.00进口明渠段及桩号K0+835.00~K0+841.86出口明渠段,底宽为4.0m,渠深为3.0m,边墙采用C20砼重力式挡墙,挡墙顶部宽度为0.5m,底板为30cm厚C20砼浇筑;桩号K0+040.00~K0+394.00、桩号K0+500.00~K0+835.00为明挖暗涵段,墙体采用C30钢筋砼进行浇筑,暗涵底板、顶板及边墙厚度为80cm,横断面净尺寸为B×H=4.0m×5.0m,边墙高度为3.0m,顶拱半径为2.0m;桩号K0+394.00~K0+500.00为洞挖隧洞段,隧洞横断面净尺寸为H=4.0m×5.0m,边墙高度为3.0m,顶拱半径为2.0m,隧洞段底板、边墙及顶拱采用80cm厚C30钢筋砼进行衬砌;桩号K0+841.86~K0+894.30为出口陡槽段,渠底宽4.0m,深2.0m,采用C20砼重力式挡墙,边墙顶部宽度为0.5m。
拟建工程上游设置沉沙池,沉沙池由上游衔接段+沉沙池段+下游衔接段组成,全长29.7m,沉沙池横断面为矩形,宽10m,深2.5m,沉沙池设拦污设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范围的洪水标准。
拟建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成果。
五、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结果。
六、基本同意防治补救措施。
七、有关要求
(一)拟建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将施工方案报送武胜县水务局。拟建工程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实施。拟建工程外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特定水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水行政许可,严禁非法占用河道。拟建工程建设方案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
(二)拟建工程竣工,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邀请武胜县水务局参加验收。拟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三)拟建工程若在汛期施工,必须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业主单位应当与气象水文部门、上下游毗邻地区建立水雨情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切实采取防范措施。
(四)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不得危害河道及水生态环境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和违法违规物品。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阻碍行洪或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弃土弃渣、废物、污染物、有害物等,确保行洪畅通和生态安全。
(五)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建立水工程安全保护区,落实建成后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划定警示警戒区,明确安全防护范围和管理措施,设立公告牌。严禁在已成水工程的堤(墙)、梁、拱、板、柱等压弯主体构件的安全保护区空间堆积(停放、通行)超限超重、堵塞阻水等材料物品或设施设备。
(六)工程建设完成后,拟建工程要一并按照马鞍溪河湖长制实施管理,依法依规强化全链条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切实维护河湖自然生态空间完好、功能完整,维护防洪、供水、生态等公共安全,坚决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到位。项目业主单位应对拟建工程运行开展常态化监测与维护,确保运行期工程的过流能力符合设计要求。建立健全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制度,定期检测工程结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其生命周期内安全运行。
(七)拟建工程投入运行,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编制工程河段影响区的防汛应急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储备充足应急物资和抢险队*,制定可能发生险情灾情的应对措施,满足防灾减灾能力所需,确保工程遇险或失事能够有效应对。特别要针对遭遇暴雨、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破坏影响因素,严密防范暗涵、渠堤、土石工程等发生垮塌、坍塌、滑坡、阻塞等导致洪涝灾害事故。
(八)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妥善处理拟建工程涉及到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九)本批复水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水行政许可自行失效;若需继续建设,应当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
附件:《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马鞍溪改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武胜县水务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