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审批龙河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都湿地文〔202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龙河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现就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河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5-*)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龙河流域沿线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九溪沟口人工湿地修复砂石铺装595平方米,开挖水渠2000平方米,植被种植3780平方米,植被修复600平方米,水生植物选用灯芯草等,36株/平方米;安宁水泥厂植被修复,占地10000平方米,种植胸径3-4cm的柳树,种植数量为100棵,种植水生植物黄菖蒲1700平方米,36株/平方米,植被修复巴茅2490平方米,12-16株/平方米;迎风溪植被修复,占地9814平方米,种植马鞭草,36株/平方米;新建10块标识牌。
六、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99.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5万元,预备费4.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林改资金。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10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本项目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及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中心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丰都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