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略) 关于2024年度灵溪镇违章拆除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灵溪镇违章拆除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技术、安装、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中的1、资质证书 | 投标 (略) 运输证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 (略) 运输证或委托第三 (略) 运输证单位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委托第三单位的还需提供委托协议,否则不得分。 |
2 | 采购文件“技术、安装、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中的4、主要设备情况 | 1、投标人拥有挖掘机、炮头破碎机、切割机,每具备一台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高得6分(注:相同类型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拥有自卸货车、铲车及叉车,每具备一辆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高得6分(注:相同类型不重复计分); 注:1、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2、租赁设备的提供出租方的购买发票及出租双方的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有效租期内)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 1、投标人拥有挖掘机、炮头破碎机、切割机,每具备一台得2分,最高得6分(注:相同类型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拥有自卸货车、铲车及叉车,每具备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注:相同类型不重复计分); 注:1、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2、租赁设备的提供出租方的购买发票及出租双方的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有效租期内)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7栋3单元302室
传 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郑发望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传 真:0577-*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