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人民政府罚没石料
网上竞价拍卖公告
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人民政府罚没石料拍卖项目已经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集镇人民政府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的
标的 | 标的名称 | 标的详情 | 起拍价(元) |
1 | 刘街村委东停车场内 罚没石料 | 约7827m3,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2 | (略) 院内 罚没石料 | 约10314m3,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标的所在地。
4、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无违法记录;
3、竞买人必须保证竞得的石料资源合理合法合规利用,保证竞得的石料资源不出售给非法加工企业和个人;
4、竞买人可投2个标的,可中2个标的;
5、本项目有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办理CA及电子签章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竞买人应先办理注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产权交易),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技术咨询:0537-*、0537-*。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竞买人,系统,参与本项目。
(二)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日—**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方式:>登*>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方式:>登*>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出让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竞价出让须知的获取竞买人通过本出让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竞价拍卖须知》。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的交纳20万元。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日17时前。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方式:>登*>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咨询电话:0537-*(财务)
(五)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1 | * | 2000 | **日17时00分至**日10时00分 |
2 | * | 2000 | **日17时00分至**日10时10分 |
(六)网上竞价流程
1、网上竞价系统界面竞价方式:>>产权交易>参加竞价>进入竞价
2、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3、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拍卖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四、重要说明
1、特别提醒: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竞买人需详细阅读并点击同意承诺书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2、各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产权交易注册流程》。
3、各竞买人自行在下方下载附件《网上竞价拍卖须知》及其他附件,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附件条款内容,一经报名并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详细了解并认可《网上竞价拍卖公告》、《网上竞价拍卖须知》及其他附件所载明的条款内容,并为网上报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让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标的物,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未查看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完全认可本标的实际现状品质。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应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等可能会有误差的风险、 (略) 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等。展示标的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仅供参考,一经参拍,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出让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网上竞价结束后,由拍卖人代收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测绘评估费,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拍卖人交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20万元)、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及测绘评估费(每个标的10000元),逾期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将作为违约金。以上款项不受买受人清运时间、清运数量的影响,无论买受人清运时间、清运数量如何,都必须按照上述时间、金额一次性交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期满后,买受人按照出让人的要求将石料清运后,如没有违约现象,并经由*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标的移交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在清运出让人指定范围内的拍卖标的时,严禁破坏标的物覆盖的原始基础地面(基底地面坡度及高程详见测绘图),否则将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9、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环保、国土等部门清运相关手续,并在办理完清运手续之日起30天内完成出让人指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清运。拍卖标的的装车、计量、运输及处置等需买受人在竞买前综合考虑,接受出让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严格按照出让人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清运,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出让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外运过程中不得挑拣、夹带,做到货清场清;不得在场内加工,必须服从出让人的相关安排。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的道路、桥梁等破损均由买受人负责修复,如有散落物,应及时清理。
10、在清运过程中及进场前必须确保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检验合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文明运输,确保安全运输,场地界址明确。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因超载、污染道路等违法违规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买受人应自行解决道路、运输问题,费用自理。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石料清运活动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与现场周边村落或石材厂的关系,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满足运输安全保障要求,产生的任何纠纷、安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详情请下载下方《网上竞价拍卖须知》。
五、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号
联系人:李镇长 联系电话:*
六、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区环城北路28号泡宝产业园C座504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七、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麟祥路1号
联系人:付科长联系电话:*
八、网络操作咨询
财务咨询电话:0537-*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537-*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