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政工程服 (略) 2 (略)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一标段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BLSCS*-1-1
项目名称: (略) 政工程服 (略) 2 (略)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一标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2 (略)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略) 政道路的人行道火烧板路面、沥青路面、井盖、路沿石、路界石、树池、护栏、停车泊位、道路交通标线、停车和公厕指示牌、交通标识标牌、9座桥梁、11座 (略) 区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维修和应急抢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65天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原件扫描件;
(2)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办理CA锁。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6)参与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城环卫基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锦绣路6号楼317室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霞
电 话: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