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主要内容 | 检查结果 | 结论 |
1 责任 体系 |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 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形成纸质文件;内容包含了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 合格 |
2 规章 制度 |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已涵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2021年2月1日实施)规定的警示与告知、申报、宣传教育培训、防护设施维护检修、防护用品管理、监测及评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职业病危 (略) 置与报告、应急救援与管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 合格 |
3 管理 机构 | 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机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运行正常。 | 合格 |
3.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合格 |
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按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包含了制度、检测、培训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等档案。 | 合格 |
4 前期 预防 | 4.1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外部专家组评审通过 | 公司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不合格 |
4.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外部专家组评审通过 | 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公司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不合格 |
4.3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 项目采用国内成熟可靠的工艺、设备。 | 合格 |
4.4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项目。 | 合格 |
4.5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 | 在工作场所以告知牌形式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 | 合格 |
4.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 项目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 合格 |
4.7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项目在主要工作场所均设置有警示标识和危害告知卡。 | 合格 |
4.8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 项目使用的化学品均有中文说明。 | 合格 |
4.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 未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 | 不考核 |
4.10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 未转嫁职业病危害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 合格 |
5 工作场所管理 | 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合格 |
5.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 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布置,有害、无害作业相对隔离设置。 | 合格 |
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 生产车间与 (略) 分开,工作场所不住人。 | 合格 |
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 喷粉房设置粉尘浓度测量仪,喷粉线燃气管道周围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 合格 |
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 A车间、 (略) 域配备有急救箱和应急药品。 | 合格 |
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 在 (略) 域设置洗眼器。 | 合格 |
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 项目无放射性场所。 | 不考核 |
5.8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 (略) 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 (略) 域警示线 |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 合格 |
5.9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公司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包括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合格 |
5.10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项目在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合格 |
5.11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在职业病危害岗位均设置了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及告知卡。 | 合格 |
5.12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 公司与作业工人签订的合同中告知了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合格 |
5.13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合格 |
5.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 工作场所设置有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位置,完成验收后正式公布检测结果。 | 合格 |
5.15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 公司已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 合格 |
5.16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 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 (略) 制度告知本人。 | 合格 |
6 防护 设施 | 6.1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落实情况 | 项目防护设施按要求进行采购及安装,投资预算落实到位。 | 合格 |
6.2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 建立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 | 合格 |
6.3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 项目防护设施设置配备齐全。 | 合格 |
6.4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 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防护设施有效。 | 合格 |
6.5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 公司制定有设施检修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 合格 |
7 个人 防护 | 7.1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按计划由正规途径进行采购并根据发放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体系运行正常。 | 合格 |
7.2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 项目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具备相应合格标志,符合选用标准要求。 | 合格 |
7.3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均有登记台账。 | 合格 |
7.4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 项目作业工人能按制度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 合格 |
8 教育 培训 | 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但公司主要负责人无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 不合格 |
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有相应培训记录。 | 合格 |
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 合格 |
9 健康 监护 | 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 2024年在岗期间体检可作为员工转岗的上岗前体检。 | 合格 |
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 合格 |
9.3禁止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 项目未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 合格 |
9.4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 公司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 合格 |
9.5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 项目未发生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 合格 |
9.6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公司未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合格 |
9.7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公司未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合格 |
9.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 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工资中包含岗位津贴。 | 合格 |
10 应急 管理 | 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立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 合格 |
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 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有相应记录。 | 合格 |
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制定有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 | 合格 |
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项目未发生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 合格 |
总计(55项):50项合格,3项不合格,2项不考核,合格率为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