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竭诚 (略) 编制的《宁夏 (略) 年产(略)吨塑料管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408-(略)-04-01-(略)。项目位于宁夏永宁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和瑞包装以南、唐徕渠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略)m2,主要新建办公楼、生产车间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挤出机、牵引机和切割机等设备,设置33条PVC管材生产线、13条PE管材生产线、8条滴灌带生产线、 (略) 骨架塑料复合管生产线,计划年产(略)tPVC管材、1.(略)tPE管材、(略)t滴灌带、0.5 (略) 骨架塑料复合管。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9.29%,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VC管材、PE管材、滴灌带、 (略) 骨架塑料复合管生产过程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PVC管材破碎粉尘。PVC管材生产过程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PE管材、滴灌 (略) 骨架塑料复合管生产过程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PVC管材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 (略) 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化 (略) 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 (略) (略) 理;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防噪挡板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挤出机、牵引机和切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过滤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PVC管材、PE管材、滴灌带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略) 骨架塑料复合管边生产产生的废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38.76m2),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彭洪,联系电话:(略)。
五、按照《 (略) 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六、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