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合创 (略) 编制的《宁 (略) 彩色沥青扩建加工项目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项目位于宁夏永宁 (略) 宁 (略) (略) 内。项目用地面积6467m2,主要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购置斗提机、粉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设计年产彩色沥青和热熔标线涂料各(略)吨。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83.(略)元,占总投资的5.21%,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抑尘、建筑材料遮盖和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彩色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热熔标线涂料生产过程以及彩色沥青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彩色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 (略) 理,热熔标线涂料生产过程以及彩色沥青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 (略) 理,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现有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 (略) (略) 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罐排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罐排水和生活污 (略) (略) 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 (略)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 (略) 理,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粉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尘灰、废催化剂)和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置;收尘灰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催化剂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15m2),定期交由宁夏宁东清大 (略) 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规范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汤海龙,联系方式:(略)。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