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微子镇郝家沟村一宗单独选址采矿用地类项目用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微子镇郝家沟村WZ-HJG-02至WZ-HJG-11地块坐落于微子镇郝家沟村、秦家山村、贾街村,宗地编号*-1至*-10号,东至贾街村、南至郝家沟村、西至郝家沟村、北至秦家山村。
二、宗地规划条件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书》(潞自然资规条2024字(20)号至潞自然资规条2024字(29)号),WZ-HJG-02至WZ-HJG-11地块规划用途为采矿用地,规划总面积*.95平方米(93.31亩),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WZ-HJG-04、WZ-HJG-10地块建筑高度≤40米,WZ-HJG-02、WZ-HJG-03、WZ-HJG-05、WZ-HJG-06、WZ-HJG-07、WZ-HJG-08、WZ-HJG-09、WZ-HJG-11地块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 50年。
三、公告期限
本宗地出让计划公告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1日。
四、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竟买。
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竟买:
1.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依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本公告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申请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联系人: 贾先生 石女士
联系电话:0355-* * *
报名地点: (略) 潞城区自然资源局414室。
(略) 潞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