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在9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教师教研基金项目和改革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共设10项。申报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4。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共设20项。申报人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4。
3.青年教师教研基金项目
青年教师教研基金项目共设10项。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均应在35周岁及以下,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4。
4.改革专项项目
改革专项项目分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关于进一步支持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项目”专项和“教学方法改革项目”专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2、申报书见附件5。“关于进一步支持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项目”专项支持项目,具体见附件3。“教学方法改革项目”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6、申报书见附件7。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10日。
三、项目评审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教师教研基金项目及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由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报学校审核批准。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评审办法见附件2。
“关于进一步支持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专项项目属继续支持项目,每个项目按项目建设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军涛 *;*
附件: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