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鑫 (略) :
你单位《关于申报丰台区卢沟桥乡东管头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东方鑫岳〔 * 〕0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卢沟桥乡东管头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丰政函〔 * 〕 * 号)、北京市规划和国 (略) 《乡村建设规划条件(一般建设工程)》( * 规[丰]乡条字 * 号)、北京市规划 (略) (略) 《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 * 规自[丰]乡临建字 * 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东方鑫 (略) 继续建设丰台区卢沟桥乡东管头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 (略) 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 * 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道路用地 * 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 (略) 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集体租赁住房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 (略) 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 万元, (略) 由北京东方鑫 (略) 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丰台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 (略)
* 年1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丰台区卢沟桥乡东管头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东方鑫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 E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勘察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设计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安装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装饰装修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消防等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材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商品混凝土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土地费用 | * | 核准 | |||
其他 | (略) 费及其他费用 | *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属于再次核准项目,部分招标已完成。具体以招 (略) 门登记备案为准。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 *** )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