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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 * 年9月委托 (略) 天 (略) 有限公司承担大河镇农副产品加工区控制性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上报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略) 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 (略) 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公众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3)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大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大河镇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 ***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天 (略)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市新编 * 区高昌路东侧叶西勒拱巴扎阔恰7号
联系人: * 工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略) 大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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