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环评单位已完成珠海 (略) 蚀刻液铜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
链接:http://**
提取码:6ycs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珠海 (略)
联系人:霍经理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略) 井岸镇新青科技工 (略) 2 号( (略) 珠 (略) 内)
环评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杜阮镇瑶村屋从 (略) A区1号厂房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邮箱:"mailto:*@*q.com">*@*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场地为中心,边长为2.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链接: (略) 盘分享的文件:珠海超毅铜回收项目公示资料
链接:http://**
提取码:6yc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珠海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