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原县明长城青湾2号烽火台抢险加固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海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4: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正大鹏安 (略)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正大鹏安 (略)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宁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县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建东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恒泰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关宁娜 0951-* |
项目概况
海原县明长城青湾2号烽火台抢险加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大鹏安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DPA-(YC)-068
项目名称:海原县明长城青湾2号烽火台抢险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起9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 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 以上(含二级)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2)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大鹏安 (略)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马建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恒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关宁娜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宁娜
电 话: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