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4〕25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函〔2024〕42号)《喜德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喜府办发〔2024〕25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必须依法实施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社会事业资源配置和集体资产产权等交易项目开展排查。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招标人(采购人)
1.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未依法 (略) 进行交易。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等方式,“量身定制”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公共安全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2.设置地方性保护不合理限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强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本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
3.对投标人(供应商)所有制歧视,设置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资格、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等壁垒,制定不合理评标定标规则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
4.招标人(采购人)避嫌诿责、失察失管,丧失招标投标活动主动权,未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未委派代表参加评标(评审)委员会、未按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定标等。
5.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签订私下协议或提出附加条件。
(二)投标人(供应商)
1.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交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通过受让、租借或挂靠资质等参与投标。
2.与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投标,组织参与围标,通过行贿、利益输送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恶意低价中标。
3.不按照合同规定履约,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中标项目。
(三)评标(评审)专家
1.评标(评审)专家或评标(评审)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2.不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供应商)的要求,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审意见,对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施加不当影响。
3.私下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违规索取不当报酬或收受投标人(供应商)财物等其他好处。
4.提供虚假材料或使用不实信息获取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5.通过组织或加入微信群、QQ群等形式搞“小圈子”、拜“码头”,拉帮结派、抱团成伙、充当“标霸”,四处流窜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操控或影响评标结果。
(四)招标(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
1.组织或参与勾连串通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评标(评审)专家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通过利益输送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转让、转包代理业务。
3.泄露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和信息的。
4.在所代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咨询。
(五)其他
1.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干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泄露交易保密信息。
2.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依法查处,不依法依规办理投诉或举报线索。
3. (略) 运行服务机构缺位越位,违规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 (略) 络安全明显漏洞熟视无睹,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通信地址:喜德县餐具厂政务服务管理局2楼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
单位 | 投诉举报电话(座机) |
县财政局 | 0834-* |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0834-* |
县自然资源局 | 0834-* |
县生态环境局 | 0834-* |
县住房城和乡建设局 | 0834-* |
县交通运输局 | 0834-* |
县水利局 | 0834-* |
县农业农村局 | 0834-*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0834-* |
县卫生健康局 | 0834-*、0834-* |
县国资局 | 0834-* |
县医疗保障局 | 0834-*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0834-* |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1月20日
五、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说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此公告
喜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