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80.1㎡ | |
标的地址 | 标的1工人新村南村中街22号-2(原南村东区74号楼西4间); 标的2南村西区28号4-101室。 | |
标的现状 | 在用已到期,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房屋、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天桥区住建局党组会议记录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华典章(2023)房(估)字第1203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工人新村南村中街22号-2(原南村东区74号楼西4间)及南村西区28号4-10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180.1平方米。标的房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 鲁华典章(2023)房(估)字第1203号。 标的查勘电话: 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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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 71400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标的1工人新村南村中街22号-2(原南村东区74号楼西4间),面积103.1㎡ 租金57000元/年 标的2南村西区28号4-101室,面积77㎡ 租金14400元/年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半年付款一次,提前一个月付清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承租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无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自然人或企业。 | |||
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及其他与该商业房有关的事宜均有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商业房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方自行承担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 | |||
保证金额 | 每个标的1000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经理、黄经理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