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扬自核确[2024]第63号
江苏康 (略) (略) :
根据你公司提出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你公司申报工程进行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GG(略)号、建字第(略)GG(略)号、建字第(略)GG(略)号;
建设位置:三茅 (略) 666号;
建设工程:智能电气加工制造项目(办公楼、生产车间、门卫)。
二、核实意见
同意通过规划核实。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