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 (略) (略)
设计原因 : (略) 内住户通行便捷 ,促进人流疏散稳定,修建本项目。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 2018 年版)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7、《 (略) 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8、《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等。
编制单位 : (略)
设计内容 :工 (略) 忠县忠州街道香山路115号 ,项目建设用地4.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5平方米 ,建筑密度 0 ,容积率0 ,建筑最高部分高度为15.60m
公示单位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忠州广场3、北山广场4、项目所在地5、忠县政府网、6 忠县之家
公示时间 :2023年12 月17日——2023 年 12月23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 ,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件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 ,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 ,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 ,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 :忠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21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联系电话 023-*
附件 :1、效果图2、总平面图3、经济技术指标表4、书面申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项目在忠县的区位关系
效果图
经济技术指标
总平图
申请书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