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环保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石板材5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925立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水头镇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曾庄村石福路)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喆枘鑫(厦门) (略)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近期可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蔬菜标准,远期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等级) (略) 南翼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项目污水达标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废气
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项目使用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的可行技术,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