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2024P03 | 出让建设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侧、 (略) 北侧 |
出让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1.7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10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万元(其中定金为*万元)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加价幅度 | *元及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6月18日9时0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 (略) (略) 9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除用地西南角地下空间可 (略) 外,其他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若 (略) ,不得分割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建设品质化住宅小区,应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局关 (略) 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试行)的通知》(宁自然资规范〔2024〕3号)实施。
3.该宗 (略) 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2%(其中配建在2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宗地 (略) 、预留通道及渠道由竞得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得封闭,应对外开放使用。
4.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土地 (略) 级财政。
5.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 (略) 区注册成立 (略) ( (略) 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27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3-*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略)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