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1台公务用车拍卖公告
绥公共 (略) 胜阳拍字【2024】第78号
庆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略) (略) 对其单位的1台公务用车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序号 | 车牌号码 | 车型 | 购置日期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1 | 黑M199A警 | 帕萨特牌SVW7203UPD | 2012.4.10 | 15.5 | * | 1800 | 9:00 |
二、相关说明
1、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指认情况状态拍卖,拍卖人公告的车辆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数据及现状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对所拍车辆的手续、附加费、型号、车架号、排气量、购置时间、行驶里程等情况进行仔细的查看、查验和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对标的的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认可,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质量和瑕疵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按现有手续进行拍卖,以交警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档案为准,由竞买人在拍卖之前自行核实。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涉及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车辆是否能提档转籍及是否能过户作任何担保,买受人在拍卖之前自行了解清楚,如拍卖车辆不能提档转籍,必须落户在原车辆所在地,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3、标的拍卖前如有违章违法行为、罚款(滞纳金)及年检过期由委托人负责处理。其他事宜(保险过期等)或遗留问题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处理,由竞买人在拍卖之前自行了解。
4、拍卖车辆不包括原车牌号。
5、拍卖成交,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须另支付给拍卖人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6、拍卖成交,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日缴纳全部款项及1000元车辆过户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结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必须在拍卖日算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过户或转档完毕。如不按约定期限过户(特殊情况外可延长),按违约处理,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外,对该车辆进行重新拍卖。
7、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拍卖车辆交付给买受人后(包括未过户、转籍期间)该车辆出现一切问题、事故、纠纷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直接办理标的交割事宜。如有异议,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9、拍卖成交后,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10、车身标志由买受人负责清除。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7月24日起工作时间内展示5天。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2时。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7时。
4.拍卖时间:2024年8月1日9:00。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6.付款方式:成交当日一次性付清全款及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和1000元的过户保证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7.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持相关手续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标的移交: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交割责任。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及联系方式。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看车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7月24日
网络拍卖须知
经庆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庆安县财政局批准, (略) (略) 对其单位的1台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项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公告及本须知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及1000元的过户保证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部分,由本次拍卖买受人补齐。
十一、拍卖成交,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和买受人办理移交事宜,拍卖人不作标的转移的任何承诺。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的以下行为及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略) 、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1、竞买人用户注册不及时、未及时进行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无法参与竞拍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用户无法完成、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的;
3、 (略) 上及时了解、认可此次拍卖资产的相关竞拍信息内容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电脑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
5、由于竞买人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拍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 (略) 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 (略) 服务器、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仅供参考)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www.http://**)注册;
2、注册账号后,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核验通 (略) 上报名。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 (略) 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www.http://**)服务指南”一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略)
2024年7月24日